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电子合同的主体

作者:曾江电子合同主体行为能力

摘要:在电子交易中,发出信息的信息系统的拥有者是电子合同的主体。如果电子合同当事人不具备传统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的行为能力,在交易对象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的条件下其主体身份仍然是合格的。电子人不能成为电子合同的主体。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嘉兴学院学报

《嘉兴学院学报》(CN:33-1273/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嘉兴学院学报》的办刊宗旨是以特色求发展,促进学术交流,坚持思想性、学术性、地方性和规范性的统一,刊发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