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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职与乐官——古代士大夫参与制定礼乐文化政策的两条途径

作者:陈伊笛使职音乐使职乐官礼乐文馆学士

摘要:"使职"是君王的治乐需求所赋予士大夫文人的一种临时派遣性职责;"乐官"是隶属于音乐机构、以管理音乐事务为主要职能的一种伎术官员。历代君王功成作乐、除旧布新、移风易俗、参定音乐政策之时,无不需要士大夫配合。君王赋予练达故事、明解朝章、受其信任的士大夫以"音乐使职"制定具体政策,并由乐官贯彻,利用官署用乐机构实施,构成了中国古代礼乐制度形成与运行的大致模式。"音乐使职"与"乐官"既有上承下行之关系,亦可相互转变,是古代士大夫参与制定礼乐文化政策的两条具体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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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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