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卫萍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资源产权产权确认产权交易立法保护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特定族群世代创造并传承的文化资源,其"活态性"特征会随着时代变迁而融入新的文化理念、精神内涵。非遗资源的产权确认与产权交易,离不开非遗资源的创新创造,离不开创意成果的市场转换。当下,有必要依循非遗资源"公权"与"私权"并存的法律属性,结合非遗资源广阔的市场前景,在尊重非遗、保证非遗传承"原真性"的基础上,以公法和私法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立法内容,关注核心技艺与核心意蕴的产权确认、产权授权和交易监管,确定产权交易的基本原则,以保护与发展并存的理念,展现非遗的文化价值与资源效益,守护私权权益。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