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倪震量刑规范化机械化量刑机械正义人工智能个案正义
摘要:我国的量刑规范化改革持续推进已十年有余且已取得巨大成效,理性地检视不难发现,在此过程中一直存有量刑机械化之倾向。该种思潮实际上是在挤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基础上追求所谓的同案同判,不仅不具有可行性,而且本质上是以"机械正义"取代"个案正义"。我国量刑改革对机械化量刑进行扬弃也应从传统非技术性路径与新兴技术性路径两个维度予以展开。尤其是在人工智能逐步走进法学研究及司法审判视野的当下,更有必要在辩证批判机械化量刑思潮的基础之上,探讨人工智能于量刑实践运用的限度及其前景,确立人工智能技术手段于量刑实践积极效能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其无法取代法官的客观现实,进而在合理界定人工智能理论定位的基础上使得裁量化下的个案正义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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