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田平安 闫宾民事诉讼法修改小额诉讼程序家事诉讼程序检察监督公益诉讼
摘要: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应当坚持立足本土、借鉴域外的基本方法,要在确保立法连续性的前提下进行全面修改,保留基本原则的设定、强化程序的多样化设置,让法院调解在民事诉讼中保持一定的度,强调诉讼与非讼的适当分离,执行立法暂不与民事诉讼法分立,法官在诉讼系属之前持消极态度,而在诉讼过程中应与当事人保持协动,建立小额诉讼程序、简易诉讼程序和家事诉讼程序,增设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检察监督制度。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