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建波; 朱新晓博登海默秩序根源特性
摘要:秩序是构建博登海默法理学的核心理论之一,他描述了秩序的基本特征。除了秩序(包括自然秩序)的共性之外,社会秩序还有其普遍性、必然性等特性。博登海默阐明了社会秩序产生的心理根源,并且指出了法律是实现社会秩序的最有力的手段,以及这种法律所要求具备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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