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清末新式社团与士绅的转变——以南昌地区为中心

作者:李平亮新式社团士绅地方政治清末新政南昌地区清末新政时期士绅阶层社团自治机构地方政府

摘要:清末新政时期,科举制的废除使士绅阶层失去了传统的政治优势,但政府推行的发展实业、新式教育及地方自治等改革措施,又为其提供了新的历史契机.在政府指令的运作下,地方社会相应成立了商会、自治会、谘议局等新式社团和自治机构.士绅借助于这些新式社团和自治机构,广泛参与各种地方事务,在角逐地方权力的过程中实现了社会重组.新式社团和地方自治机构的出现,分享了地方政府的行政权力,促成了地方社会的自治化进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CN:36-1092/N)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主要刊登数学、物理学、化学、计算机科学、地理学、生态环境科学、无线电通讯工程、传播学及其交叉学科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面的学术论文。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