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小宁 解永照变动操纵操纵证券市场罪证券法引诱目的
摘要:变动操纵是指通过连续买卖、散布虚假消息、做虚伪表示等手段以引诱投资者进行证券买卖而操纵证券市场的犯罪,是操纵证券市场罪中的一种犯罪形态。美日等国对于其性质、侵害法益、构成要件、规制措施等都已经有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我国应将变动操纵行为作为操纵证券市场罪的一种加以立法规定,并将操纵证券市场罪的行为方式做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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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警察学院学报》(CN:36-131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主要报道中国警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公安工作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参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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