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对我国刑法走私罪的共犯规定的思考

作者:林雨佳走私罪共犯注意规定

摘要:《刑法》第156条走私罪的共犯规定是注意规定而非法律拟制。对走私罪的共犯虽然要求“通谋”,但是对“通谋”的解释仍然是“共同的走私故意”,因此应当认为走私罪中存在片面共犯。注意规定具有排他性,不符合第156条的规定的行为人不宜认定为走私罪的共犯,排除了不作为的行为人。海关工作人员不作为、徇私舞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放纵走私罪而非走私罪的共犯。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CN:36-1211/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把栏目区分为指导性、学科性、特色性三大类板块,指导性栏目设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学科性栏目主要有:文史研究、哲学法律研究、政治社会研究、新闻传播研究、经济管理研究、教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特色性栏目有:远程教育研究、开放式高职研究、开放大学研究、教育技术学研究、文化研究、教学探索等。 《江西...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