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俊臣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地方政府机构贷款银行抵押市场风险补偿土地交易借款人乡村银行
摘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赋予了农村农民财产抵押权,这在理论与政策上都是重大突破。但是,实践中如何把农民财产抵押权落到实处,尚需通过进一步研究、试点,把条款细化。近几年来,云南、四川、广东、山东、安徽等一些地方,已经进行了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落实《决定》奠定了基础。但是试点的磕磕绊绊,显示出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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