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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行政垄断是铁路改革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

作者:荣朝和铁路行政性垄断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竞争中性行业改革

摘要:行政性垄断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干扰,危害很大。铁路一直是行业性行政垄断与市场垄断高度混杂的典型领域,这也为行业的现代治理增加了难度,但铁路不应该是市场经济的法外之地。我国法治建设中对行政性垄断的规制正逐渐明晰,先后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都不同程度地推进了这一过程,已初步形成治理基础。由各类铁路企业共同组成的铁路行业市场,具有进行反垄断经济分析的特殊意义。必须进一步完善反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立法与执法,同时深化铁路的根本性、全局性、制度性改革,通过核心中间性服务的公共化、透明化独立运行,构建行业内部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与规则,铲除行业性行政垄断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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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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