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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承担“疏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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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日,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首次明确驾驶员“疏散”责任,限制了交通警察的权力,增设了“自行协商”简易程序,对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作出了新要求。该规定将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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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研究

《交通运输研究》(CN:10-1323/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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