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费改税”对我国公路筹资的影响

作者:赵海涛公路规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路收费制度筹资计划经济体制交通收费主体多元化

摘要:我国现行公路规费制度存在许多不合理之处。一方面,它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其中政府干预、行政命令和条块分割的成分很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现行公路收费制度已不能体现等价交换的原则,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另一方面,由于交通与车辆收费的法律级别低,使用不规范,减免权使用较滥,权大于法、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大量存在,导致了当前交通收费名目多样化、分配主体多元化、收费资金使用部门化,以致公路“三乱”屡禁不止。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交通企业管理

《交通企业管理》(CN:42-1302/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交通企业管理》始终坚持为交通运输行业、交通运输企业服务的办刊宗旨,树立创新思想,不断提高办刊工作水平,在推进交通企业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推进国内交通运输市场的建设与发展、提高交通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等方面努力发挥媒介作用,交流经验、思路,传递信息,探讨问题,受到了全国各地广大读者的欢迎。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