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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内部审计独立性,防范企业舞弊

作者:范秀娟企业舞弊审计独立性虚假陈述欺骗行为舞弊行为他人行为主观故意受害方

摘要:所谓舞弊是指一方向另一方做出的对重要事实的虚假陈述,其目的在于欺骗或诱导对方。根据惯例,一项舞弊行为必须满足下列五个条件:(1)虚假陈述,必须有虚假陈述或不充分揭示;(2)重要事实,事实对于诱导他人行为必须是重要的;(3)主观故意,必须有欺骗的目的,或知道陈述是虚假的;(4)有理由的信赖,虚假陈述必须是受害方信赖的重要因素;(5)损害或损失,欺骗行为必须造成损害或损失。企业舞弊行为分两个层次:雇员舞弊和管理层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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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经济研究

《集团经济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旬刊,自创刊以来,成为企业集团与企业集团之间、企业集团与政府之间、企业集团与市场之间、企业集团与相关科研机构之间学习、交流、沟通和合作的桥梁。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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