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戴华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筹划土地使用权税收闲置长期持有建筑物
摘要: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范的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范了投资性房地产的内容包括:(1)出租的土地使用权,(2)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3)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自用房地产与作为存货的房地产,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集团经济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旬刊,自创刊以来,成为企业集团与企业集团之间、企业集团与政府之间、企业集团与市场之间、企业集团与相关科研机构之间学习、交流、沟通和合作的桥梁。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651444 评论 60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42263 评论 58
部级期刊
人气 516948 评论 78
人气 472743 评论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