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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国际环境法中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作者:马亮文国际环境法责任原则发展中国家人类生存环境环境保护事业责任承担问题发达国家不可持续性

摘要:人类生存环境的持续恶化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关注的问题之一。保护人类共同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已成为全球共识。每个国家都应参与环境保护事业,共同努力以改善环境。但是各个国家所承担的义务有所不同,与发展中国家相比,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的义务,这是因为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发达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所采取的不可持续性生产消费方式造成的。为了解决在全球环保过程中不同国家的环境责任承担问题,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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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经济研究

《集团经济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旬刊,自创刊以来,成为企业集团与企业集团之间、企业集团与政府之间、企业集团与市场之间、企业集团与相关科研机构之间学习、交流、沟通和合作的桥梁。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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