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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基于发展的第三方物流决策

作者:李敏物流决策服务提供者合同制物流自营物流物流业务买卖双方物流企业货主企业

摘要:一、第三方物流概述 传统物流是自营物流,卖方(厂家或供方)自营物流叫“第一方物流”;买方(商家或需方)自营物流叫“第二方物流”。所谓“第三方物流”(Third-Party Logistics即TPL或3PL)指由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方来承担物流业务。此模式诞生于美国,盛行于日本。1988年美国物流管理委员会的一项顾客服务调查中,首次提到“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当时仅是对物流环节的部分要素进行外包,被描述为“物流服务提供者”。1996年日本内阁阁僚会议上通过的“经济结构的变革和创新计划”中,将TPL定义为:“由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者按照货主的要求受委托完成相关的物流业务”。我国200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物流术语》中的定义是:“第三方物流是由供方与需方以外的物流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业务模式”。此外,在许多专业著作中,将“第三方物流提供者”定义为“通过合同的方式确定回报,承担货主企业全部的或部分的物流活动的企业”。所以,“第三方物流”又叫做合同制物流(Contract logis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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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经济研究

《集团经济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旬刊,自创刊以来,成为企业集团与企业集团之间、企业集团与政府之间、企业集团与市场之间、企业集团与相关科研机构之间学习、交流、沟通和合作的桥梁。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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