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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公司所得税会计处理探讨

作者:宣国萍所得税会计处理个人独资公司生产经营所得应缴税金税务部门征收过程累进税率计算方法销售收入利润率

摘要:个人独资公司的所得税一般是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法的。而且在实际税务部门征收过程中,对于个人独资公司的所得税的计算往往是适用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五级累进税率的。因此,其计算方法为:税务部门根据公司所属行业,核定一个利润率,公司按每月销售收入和利润率计算每月的生产经营所得,再将每月的生产经营所得折算成全年的生产经营所得,然后据此确定相关税率,接着,计算出全年应缴税金,最后,将全年应缴税金折算成每月应缴税金,并依此进行计提和预缴。年终进行汇算和清缴。正是这种特定方法的每月计提和预缴,使个人独资公司的所得税会计处理出现了一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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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经济研究

《集团经济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旬刊,自创刊以来,成为企业集团与企业集团之间、企业集团与政府之间、企业集团与市场之间、企业集团与相关科研机构之间学习、交流、沟通和合作的桥梁。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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