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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目标下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融合——以经济法原理课程为例

作者:钟卫红应用型职业法律人才实践教学课堂实践教学课外实践教学

摘要:将实践教学融入理论课程,有助于法学专业课程在有限的课时、资源的限度内提升学生的应用能力,从而实现应用型职业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在理论课程中融入实践教学,需要以"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和"提高法律应用能力"为教学目标,并结合所在院校专业目标对课程的要求,将"应用型人才"与"应用能力"具体化。实践教学包括课堂实践教学与课外实践教学,课堂实践教学以案例教学法为主,着重于学生口头表达能力与不同法律职业思维的训练;课外实践教学分为面向全体学生的课外学习——以训练写作和思维能力为目标,以及个性化的课外学习——以训练学生研究新问题的能力为目标。实践教学融入理论课程,还需要建立学习过程考核机制,并且以应用能力为考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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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育人

《教书育人》(CN:23-1439/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旬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教书育人》杂志推广高等教育领域科学研究成果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果的平台,办刊宗旨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与时俱进,展示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理论成果;探索高等教育现代管理理念,关注我国高等教育现实问题,反映师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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