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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机制调整促进体制完善:基于地方预算权力结构的视角

作者:周振超; 李英人大预算预算监督预算权力

摘要:预算权力结构是影响人大监督政府"钱袋子"是否有效、有为和有位的重要因素。近年来,各地方人大积极探索,形成了以人大提前介入为基本导向的预算编制监督,以预算草案初步审查为主要抓手的预算审查监督,以规范预算调整为主要内容的预算执行监督和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为关键环节的决算监督。人大监督预算不是为监督而监督,其角色定位是寓支持于监督。在取得上述实际进展的同时,地方人大的探索也在完善和塑造着预算权力结构,主要体现为:党委领导下的预算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人大与财政、审计等政府部门的联动形式逐渐健全,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的配合越来越密切。提升地方人大预算监督能力的基本思路是,利用已有的制度空间进行创新,把程序做实、用一个个具体行动和微观运行机制调整推动预算权力结构逐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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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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