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恐怖犯罪社会治安公通字公厅业务经费作案工具奖励对象爆炸物品
摘要:<正>苏公厅[2014]345号各市公安局: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恐人民战争的积极性,鼓励人民群众踊跃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严防严打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公通字[2014]22号)精神,省公安厅制定了《江苏省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