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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税局关于明确部分税种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公告

地税局纳税期限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行为税地方税务局租金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季

摘要:<正>苏地税规[2013]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及财产行为税相关税种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施行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种纳税期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房产税按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分期缴纳,纳税人应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实际收取租金收入的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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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CN:32-18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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