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员人事争议仲裁仲裁活动用人单位仲裁委员会仲裁申请仲裁庭劳
摘要:<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已于2013年5月27日经省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省长李学勇2013年6月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调解、仲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