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安置退出现役移交安置安置任务因战致残接收单位军事部门自主就业安置工作安置计划
摘要:<正>苏政发[2013]46号2013年4月9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下简称《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下简称《安置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12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2]56号)和《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民发[2013]27号)精神,就做好我省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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