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电电力公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合表供电企业电量计具体操作办法价格政策自愿选择民
摘要:<正>苏价工〔2012〕182号2012年6月15日省电力公司,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1〕261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式电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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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CN:32-18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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