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察重大建设项目国有资金主任办公会议投资效益工程质量建设资金使用招标投标国
摘要:<正>苏发改规发[2011]12号2011年12月25日各市、县(市)发展改革委:为了加强对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国有资金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国家计委令第6号),我委制定了《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该《办法》已经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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