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城市评选办法高淳如皋生态环境生态省现场考核直属单位人与自然
摘要:<正>苏政办发[2009]7号2009年1月12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努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江苏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和评选标准》规定,经申报城市提出申请,省建设厅组织专家现场考核验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命名盐城、溧水、高淳、如皋、金湖、兴化等6个城市(县城)为"江苏省园林城市",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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