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房屋登记文件转发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国家发改委房屋变更登记预告登记土地范围监督
摘要:<正>苏价服[2008]308号2008年9月23日各市物价局、财政局: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以苏价服[2008]167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根据各地在贯彻过程中的反馈意见,结合我省具体实际,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CN:32-18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部级期刊
人气 310950 评论 20
省级期刊
人气 45890 评论 22
人气 41310 评论 21
人气 29781 评论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