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承储企业罗志日经财政部门贷款利息储存安全常务会议储备粮管理
摘要:<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6号《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已于2008年9月9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省长罗志军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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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CN:32-18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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