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部门评审办法医疗安全医疗质量医疗机构现场评审卫生行政管理评审委员会三级乙等
摘要:<正>苏卫医[2007]56号2007年11月9日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为科学、规范地开展医院复核评价和评审工作,全面提升我省医院办院水平,增强综合实力,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卫生部《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等,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办法(试行)》,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医院复核评价和评审工作的准则。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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