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务输出农工办家庭儿童苏北农村直属单位农村社会治安治安防范措施务工经商劳动技能培
摘要:<正>苏办发[2007]30号2007年8月17日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农工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团省委、省妇联《关于组织实施关爱农村劳务输出人员家庭儿童、老人和妇女工程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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