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保险人民银行实施办法信贷风险管理营业管理部金融机构市中心支行资助工作生源地助学
摘要:<正>苏教贷[2006]8号 2006年11月1日各市教育局、财政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各高等院校,有关金融机构,有关保险机构: 为全面做好以助学贷款为主体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强化国家助学贷款信贷风险管理,控制、化解和分担贷款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助学贷款,我们制订了《江苏省大学生信用保险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江苏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仍按原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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