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门费专项行动方案直属单位群体性事件国务院办公厅传销人员工商行政管理违法犯罪行为集资
摘要:<正>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60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用一年时间,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打击传销的工作重点与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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