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批发企业实施细则监督处审批行为药品质量质量负责人不合格药品首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摘要:<正>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制定了《江苏省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受理的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申请,按照《江苏省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细则(暂行)》进行验收。执行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告知省局药品市场监督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