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会管理条例代表机构章程规定登记管理机关法定代表人非公募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注销登记
摘要:<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2月4日国务院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总理二○○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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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CN:32-18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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