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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盐都区大冈北龙人员编制人民中路原则设置直属单位城市城区大纵湖亭湖区

摘要:<正>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对盐城市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撤销盐都县,设立盐城市盐都区,以原盐都县潘黄、大纵湖、北龙港、楼王、学富、义丰、尚庄、葛武、北蒋、秦南、龙冈、郭猛、大冈13个镇的行政区域为盐都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潘黄镇。二、盐城市城区更名为盐城市亭湖区。亭湖区辖原盐城市城区以及原盐都县的便仓、伍佑、步凤3个镇。区人民政府驻人民中路。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盐城市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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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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