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梁保华土地承包经营权常务会议承包经营权证仲裁机构日经土地所有权发证机关承包期返还原物农业
摘要:<正>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已于2003年12月16日经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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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CN:32-180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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