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后仲裁”时代历史性权利解决南海问题的局限性及其拓补

作者:高志宏历史性权利海洋法治

摘要:南海是中国重大利益之所在。自汉代以来,中国一直对南海海域进行有效管辖,并得到了其他国家的“容忍”和承认,理应享有历史性权利。应当看到,历史性权利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进而导致历史性权利具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在“后仲裁”时代,我国需要和相关国家共同努力,让历史性权利成文化,明确写入国际条约中。维护我国南海权益,既需要通过史料记载、地质考察、地名演变等角度对南海争议岛屿进行史地考证,还要结合发现原则、先占原则、历史性权利、时际法理论等国际法规则提供中国拥有南海争议岛屿的法律论据,维护南海争端解决中的利益平衡。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江苏社会科学

《江苏社会科学》(CN:32-1312/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江苏社会科学》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大型综合性学术期刊,入选中国出版政府奖期刊提名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社科百强期刊、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优秀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期刊。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