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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宪法责任的理论逻辑

作者:刘广登政府宪法责任人民主权权力异化法治

摘要:政府宪法责任的理论逻辑就是对政府宪法责任存在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追究政府宪法责任的可能性等问题的回答。基于人民主权的理念,人民是宪法权力的所有者,在代议制的条件下,宪法权力是由政府来行使的,人民试图通过设定宪法责任在内的制度性安排来保证权力行使者谨慎地运用手中的权力.并且运用权力为人民服务是合理的;宪法权力即公共权力有其善的一面,但权力有其作恶滥用的自然本性.这根源于行使宪法权力的人的“本性”,为了“扬善抑恶”,通过宪法预设宪法责任来约束行使宪法权力的政府是必要的;只有在法治的宏观背景下,建立政务公开、自由公正的选举等制度,追究违反宪法义务的人的宪法责任才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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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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