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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作者:沈灯英会计事务所报账员工作实绩总账管理规范化三资

摘要:泰州市高港区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管理水平。2018年陆续出台各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明确镇财政所、镇农业中心(农经站)和镇纪委各施其职,共同负责对村级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确保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区财政局经过报名、考核确定各村(社区)财务记账委托“报账员”、出纳员。通过招标确定记账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负责“报账员”、出纳员业务指导,对“报账员”、出纳员工作实绩负总则。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明确专人负责村(社区)总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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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经济

《江苏农村经济》(CN:32-104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江苏农村经济》坚持为“三农”发展服务的办刊方向,聚焦农村改革、透视农业发展、关注农民生活,是宣传政策的阵地、交流工作的平台、传播信息的渠道、展示成果的窗口,是有关领导、农村基层干部、科研与教学人员等“三农”工作者必备的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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