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龚卫东合作社改革农民合作社土地承包经营权江苏省海门市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机构农工办供销总社农业部门贷前调查
摘要:江苏省海门市作为首批农民合作社改革试点县,在工作中先行先试,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三个合作金融机构(农行、邮储银行和建信村镇银行)已累计向农民合作社发放贷款3535万元,2015年贴息总额超50万元。同时,海门市相关合作银行还通过网批质押和渔船抵押发放贷款4196万元,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发放贷款41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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