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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不设政府,恢复农村自治

作者:于建嵘乡镇政府农村自治乡镇体制行政管理

摘要:在农村实行乡镇自治,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唯一出路从公元前221年,秦王朝建立后实行“郡县制”开始,我国地方的国家权力体系发展,已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历史,在农村基层分别实行过“乡亭制”、“乡官制”、“保甲制”等多种地方自治形式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国实行乡镇自治是有历史继承性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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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经济

《江苏农村经济》(CN:32-1046/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江苏农村经济》坚持为“三农”发展服务的办刊方向,聚焦农村改革、透视农业发展、关注农民生活,是宣传政策的阵地、交流工作的平台、传播信息的渠道、展示成果的窗口,是有关领导、农村基层干部、科研与教学人员等“三农”工作者必备的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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