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廷玉新闻化处理新闻报道受众视角业务性新闻性思想性可看性
摘要:新闻报道中的“规定动作”,是上面要求采写的报道。“规定动作”可以抱着“完成任务”即可的态度写,因为不用为稿件出路发愁,但这么一来稿子很有可能工作性、业务性很强,看起来呆板、乏味;也可以作另外一种选择,就是站在受众视角考虑问题,尽可能对“规定动作”作新闻化处理,稿件追求新闻性、思想性、可看性,力求有广度、有厚度、有深度,但作此选择会比较“烧脑”,要多费不少心思,多付出不少心血。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