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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企改制后评估增值的所得税问题

作者:傅春松; Chun-song国企改制后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改制后改组国有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改组纳税调整职工税收申报列支股东公平

摘要: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后,有关评估增值是否需要在改制后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中作纳税调整,根据相关税收规定,此部分增值不能税前列支,须在以后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势必对参加改制的职工不公平.其评估增值应缴纳的所得税应由原改组国有企业的股东来承担,不应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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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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