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义敏 沈永军国防知识产权法律属性
摘要:在国防知识产权归属与分享上,应该依法保证国家对于国防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主体地位,通过立法对我国的科研单位或个人在一定范围内授予国防知识产权所有权。对于国防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配,应当确保国家对国防知识产权的绝对控制权,同时为鼓励国防知识产权研发方、使用方积极投入成果创造与商业化的活动,应对其权益给予充分的考虑。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军事经济研究》(CN:42-100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军事经济研究》面向广大军事经济理论工作者、政策研究人员、军队各级类后勤干部和大专院校生。
省级期刊
人气 652777 评论 60
部级期刊
人气 517572 评论 78
人气 473913 评论 78
人气 463635 评论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