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晓飞非营利环保组织公益法公益诉讼怒江大坝案
摘要:怒江开发计划由于我国非营利环保组织发起的一次公益法运动而搁浅.民间组织的活动和声音极大地影响了中央政府的决策,这在中国还是第一次.公益诉讼问题面临着困难并存在着自身局限,应当通过积极的民众参与及民间组织的相关实践加以补充,以促成制度与社会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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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警官学院学报》(CN:32-1704/Z)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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