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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独立学院的教学组织和管理

作者:朱跃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独立学院教学组织平等合作关系相对独立办学规律教育部部长行为主体

摘要:1.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是理顺独立学院管理体制的重要标志和必然要求。独立学院是举办方、合作方在这个独立平台上的平等合作关系。申办高校与投资方应当尊重独立学院的办学规律,立足长远发展。独立学院能否真正成为教育市场中自主办学的行为主体,是现行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中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教育部部长周济指出:独立学院在办学和管理上必须与校本部相对独立,有利于独立学院在办学机制和模式方面进行大胆的、独立的改革和探索。因此,明确申办学校和合作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独立学院在教学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责任,才能准确定位,把握好发展节奏,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办好本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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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教

《江苏高教》(月刊)创刊于1985年,由江苏省教育厅主管,江苏教育报刊总社主办,CN刊号为:32-1048/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江苏高教》立足江苏,面向全国,坚持实施精品战略,认真切实把握实践应用和学术研究之间的结合点:一方面,准确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脉搏,及时反映高等教育领域中的新思路、新动向,为高等教育管理决策和人才培养提供参考作用,另一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促进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和学科的成熟与发展,具备了较高的学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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