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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高校德育“双主体性”原则

作者:陈金春; 李军高校德育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主体性

摘要:高校德育是人对人的一种特殊教育活动,身处其中两极的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是有着极强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人,故都是德育活动的主体,即"双主体性".坚持德育"双主体"原则,既是德育客观规律的表现,也是德育"互动"特征的体现,是网络信息面前人的主体性的反映.因此,必须充分尊重和发挥教育者、受教育者在德育活动中的"双主体"地位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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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教

《江苏高教》(月刊)创刊于1985年,由江苏省教育厅主管,江苏教育报刊总社主办,CN刊号为:32-1048/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江苏高教》立足江苏,面向全国,坚持实施精品战略,认真切实把握实践应用和学术研究之间的结合点:一方面,准确把握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脉搏,及时反映高等教育领域中的新思路、新动向,为高等教育管理决策和人才培养提供参考作用,另一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促进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和学科的成熟与发展,具备了较高的学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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