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德成菏泽地震灾害自然灾害地方志县志江苏
摘要:《江苏地方志》2005年第一期“方志论坛”刊载的《新编江苏县志‘自然灾害录’纠误》一文称:“《洪泽县志》自然灾害’记1983年地震灾害时说:‘山东荷泽发生5.9级地震。’(119页)‘荷泽’应作‘菏泽’,此说有误。”此为误判,理由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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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地方志》(CN:32-1011/K)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江苏地方志》指导修志编鉴,研究,宣传江苏地性,促进地方志事业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是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及办公室的机关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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