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我国非讼立法的现状及重构

作者:刘执昂非讼程序一般非讼事件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摘要: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中没有非讼程序这一概念,但实体法却在事实上确认了某些非讼事件的存在。部分非讼事件以'特别程序'的名义得以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部分以其他形式散见于其他实体法中。这一较为混乱的现状使得这些程序规定无法有效地发挥其作为非讼程序的重要功能。通过非讼程序的特征及功能的分析判断,对我国实体法上实际存在的非讼程序进行整理归纳,能够清晰地界定非讼事件的界限,并发挥非讼程序在民事诉讼制度中的独立价值。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报》(CN:32-1082/G4)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江苏教育学院学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杂志详情